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44118太阳成城集团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2021〕227号),按照学校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44118太阳成城集团推免生综合评议加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综合评议加分项目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和学院自定成果(以下简称“各项成果”)等7类。
第二条 学术论文
员工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可予以加分,学术论文发表在我司承认的权威期刊一类加2分,权威期刊二类加1分,核心期刊一类加0.5分,核心期刊二类加0.25分。本类加分不超过2分。学术论文须与学业相关,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等级认定由学校科技处审定或按照科技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 专利
员工本科阶段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可予以加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加1.5分,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加1.0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加0.5分。本类加分不超过1.5分。专利须与学业相关,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为第一专利权人。专利认定由学校科技处审定或按照科技处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 学科竞赛
员工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并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为证书持有者(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可予以加分。在与专业学科相关的竞赛中个人获全国一等奖加2.5分;全国二等奖加2.0分;全国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1.0分;省级二等奖加0.5分;本类加分不超过2.5分。奖项等级认定由学校实验室管理处审定或按照实验室管理处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条 志愿服务
员工本科阶段参与志愿服务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可予以加分。其中受到全国性表彰加1分;受到省级表彰加0.5分。本类加分不超过1分。志愿服务等级由学校团委、员工工作部审定或按照团委、员工工作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六条 国际组织实习
员工本科阶段参加知名权威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原则上应不少于30天。实习期间有具体的实习岗位和明确的工作职责,并获得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材料,可予以加分,加分为1分。国际组织实习认定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定或按照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七条 参军入伍服兵役
员工本科阶段应征参军入伍,圆满履行兵役义务,可予以加分,加分为1分。参军入伍服兵役由学校武装部审定或按照武装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 公司自定成果
员工本科阶段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有证书)加1分,获得厅局级科研成果奖励(有证书)加0.5分 。本类加分不超过1分。获奖等级认定由学校科技处审定或按照科技处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综合评议加分成绩以10%的权重计入员工综合考核成绩。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第十条 某一类有多项加分,或同一成果获得多项奖励的,只计一项最高分。
第十一条 各项成果时间范围为员工入学之日至学院规定的推免申请材料提交之日。
第十二条 各项成果均以学术期刊、证书、证明或相关材料原件为准,否则不予加分。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44118太阳成城集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