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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3-04-27 16:34:3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我司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两种方式,其中博士申请-考核复试工作已完成。为确保2023年博士普通招考工作科学、规范和公平,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博士招生工作组

组长:周德胜

成员:刘志坤、刘顺、赵金省、王小香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组织安排初试考试科目的命题、评卷工作;根据学科和专业具体情况成立复试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

2.博士招生督查组

组长:马勇

成员:张建高、宋兴淼

职责:全程监督学院博士复试工作,并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

二、招生方式

我司2023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比例为15%-20%。如非定向就业优质生源不足,则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比例可相应放宽。

三、招生计划分配

按照学校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学院根据博士导师的项目、科研及导师本人申请等要素聘任博士生导师,并为聘任的博士生导师分配招生指标。原则上《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博士生导师每人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完整指导完一届博士生的导师,可根据目前承担科研项目情况适当放宽,其中“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最多各招1名。

四、普通招考复试

1.复试考生

集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公司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本细则,根据招生指标分批次遴选复试考生,并开展复试工作。

2.复试形式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查看以下材料:

①往届考生: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②应届考生:员工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4.复试专家组

公司根据进入复试考生人数成立一个或若干个复试专家组(申请人报考导师原则上必须参加,招生名额已满的导师不再参加),每个专家组由5名及以上本学科教授组成,其中博导数量不少于二分之一,专家组设组长和秘书各1名。

5.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工作根据招生情况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复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复试时间:2023年5月7日下午14:30开始

复试地点(1组):雁塔校区1号教学主楼607

复试地点(2组):雁塔校区1号教学主楼603

6. 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方式为面试:考生以PPT的方式如实介绍学习与学术背景(包括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在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及相关领域作过的研究工作、体现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方向和设想等(共15分钟,考生PPT介绍限8分钟以内,提问7分钟)。复试专家将从思想品德、教育背景与基础、学术背景、学术成果、发展方向(学科方向)、专长特长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7. 复试评分

复试专家对考生进行全面真实的考核并独立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其余专家成绩的平均分作为该生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2名及以上复试专家评分低于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8. 复试成绩上报

复试考核完成后5日内,44118太阳成城集团将招生工作组组长签名、学院盖章的《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记录单》《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统计表》(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等材料上报至研究生院。

五、普通招考录取工作

1. 综合成绩核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其中初试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3,以上所有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业务课二、业务课一顺序逐次比较,成绩高者优先。

2.录取工作

①学院按照本细则,根据普通招考定向和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指标数、考生综合成绩及其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因所报导师无招生名额或不同意录取者,可申请调剂到本学科有招生名额的其他导师名下。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确定导师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下一名考生依序递补。

②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示,并及时受理考生申诉。

③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毕业后2周内转入我司;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人事档案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转入我司,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⑤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定向单位和我司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不转入我司。

⑥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⑦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单,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回避制度。凡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我司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不得参与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命题、阅卷、监考及复试等工作。

3.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有关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9-88382671

申诉地点:44118太阳成城集团雁塔校区第一教学楼620室

七、联系方式

网 址:/

联 系 人:王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674

电子邮箱:sygcxy@xsyu.edu.cn

地 址:44118太阳成城集团雁塔校区华油能源楼(原第一教学楼)622室

本细则解释权归44118太阳成城集团博士招生工作组。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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