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学督导专家组工作条例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过程,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学督导专家组的作用,制订本工作条例:
一、机构与组成
教学督导专家组是在经理领导下,协助教学副经理做好有关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对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为学院领导和教学管理部门提供意见和建议的常设机构。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和退休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教学督导员若干名。
二、职责
1.教学督导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全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和调研,及时掌握教学第一线动态,反映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学院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2.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随机评价。通过开展听课活动,就所听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效果进行评价,同时指出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主要优点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次听课后都应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专家评教用表)”,并与授课教师在课后进行商讨、交流。评价意见将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依据。
3.在听课评议的基础上,应逐步把工作范围扩大到作业布置与批改、实验、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及教学法研究中去。
4.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教学办及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5.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使之早日掌握教学技能和教学规律。
6.参与学院各类教学检查、评估和竞赛活动,开展对教风、学风、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和水平的调查研究,反馈教学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为学院专业团队建设、教学计划和教学基本文件的修订等提供建议。
三、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的聘任方法
由各系推荐,经学院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聘任。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任期两年,到期可续聘,对不能履行职责者可提前解聘。
四、教学督导专家组的工作任务
1.每学期第一周开始,在全院范围内随机听课,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听课时间要合理安排,贯穿整个学期。
2.每学期第一周开始进行教案及备课情况的检查。
3.参与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任务由教学办统一安排。
4.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和交流听课情况,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5.不定期组织员工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反馈信息和提出建议。
6.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向教学办提交教学督导专家组工作安排,学期末向教学办提交工作总结和建议。
7.参加学院交办的其它教学督导任务。
五、待遇
1.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在聘用期间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教学督导定额工作,学院统一发给津贴,标准为1000元/学期。
2.学期末由教学办核定教学督导专家组工作量,报教学副经理批准后发放。
六.附则
1.教学督导专家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教学办负责。
2.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本条例由教学副经理负责解释。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