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44118太阳成城集团实〔2017〕257号),为了做好2018年国家级/省级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创新创业中心已于2020年3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项目结题材料
1.各项目团队认真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指导老师及院(系)填写审查意见(见附件1);
2.各项目团队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格式参照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并附成果材料;
3.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6月5日前将《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院系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sczx_dcxm@xsyu.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并报送至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鄠邑校区逸夫楼307)。
二、项目验收标准
(一)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
1.基于项目内容的、项目组员工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
2.基于项目内容的、项目组员工为第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以获得专利申请号为准)。
3.基于项目内容的、员工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利或著作版权一项,员工排名作者前两位公开发表论文或专利或著作版权一项。
4.以项目内容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奖。
(二)省级创新训练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
1.有基于项目内容的、员工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利或著作版权任一项,或员工排名作者前两位公开发表论文或专利或著作版权一项。
2.以项目内容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奖。
(三)创业训练项目,达到以下条件符合验收标准,其中第1项为必要条件。
1.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拟企业运行记录、参加企业实践活动记录、创业报告等资料。
2.项目组每位成员扮演的具体角色的创业实践活动记录、工作总结。
3.以项目内容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项目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奖,省级项目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奖。
(四)创业实践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符合验收标准。
1.创业项目注册实体、三个月财务运行数据资料;
2.创业项目入住创业孵化基地三个月以上;
3.创业项目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创业竞赛奖。
同时,提交创业实践项目发展历程,项目进展情况分析报告;失败的项目,应有案例分析,剖析原因。
(五)所有结题的大创项目均可报名参加2020年“粤嵌杯”44118太阳成城集团“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三、验收成绩
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况,本次验收采取专家网络评审的方式。专家组根据项目结题标准,重点考核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给出结题评语,并做出是否同意该项目结题的评定。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81469079
创新创业中心
2020年5月29日